河北衡水武邑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日期:2021-06-23 15:00 浏览:638

为更好应对救援任务形势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聘计划

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遵纪守法,听从指挥,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精神疾病史和重大手术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口吃,无纹身、纹唇、纹眉、纹眼线,无耳钉穿孔,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4.8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5.2。

3.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18至24周岁,退役军人可放宽至26周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要求放宽至28周岁;

4.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政治审查合格;

5.部队退役士兵、退役消防士兵、具有B2以上驾驶证、本科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6.体能达到规定标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7.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及时解除并出具证明。

本次招聘工作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本招聘涉及年龄计算以基准日期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6.身体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报名现场填报《武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地点:武邑县消防救援大队一楼兴武路消防救援站通讯室。

咨询电话:王威 18731856808 5878995

报名人员持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持有B2级以上驾驶证、退伍证等符合优待政策条件的,需携带相关证件;

2.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6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通过审查的考生进入考试阶段。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为体能测试,不设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告知。

体能科目: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3000米和百米短跑五项。

(三)体检

依照招聘计划和体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末位考生体测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退伍军人、警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全日制学历(学位)较高者。

体检的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

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政审小组,小组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政审按照《河北省消防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进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聘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供证件、体检、考试、政审不合格或不参加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体测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由消防大队组织岗前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初次聘用合同期为3年。

2、被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消防大队绩效考核办法核算,参照《关于调整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公积金。

3、工作期间,免费食宿(按现役士兵伙食标准执行),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被褥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4、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三班两运转或者上二休一机制,休息期间享受本月全额工资,工作时间参照现役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

5、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6、凡被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报到、办理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已列入录用人员名单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被审查出条件不合格或者被淘汰,按体测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测、体检、政审、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武邑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