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29人公告
日期:2021-07-19 15:12 浏览:635

为满足我院人才培养和储备需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一)学历条件
详见附件《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条件
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7月16日)
 (四)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详见附件《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开始(上午8:00至11:45,下午2:30至5:2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行政保障楼一楼人事科(程济路7号)
3、联系电话:0318-2393662  手机:15531820668
(二)资格审查条件及考核通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2寸证件近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医院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组织招聘面试。面试有关事宜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招聘办法
(一) 考核方式
1、结构化面试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试用期人员,进行1个月岗位适应能力测评期,测评期结束后由所在用人科室人员进行不记名投票测评。由用人科室对试用人员作出试用期鉴定报医院。
(二)资格复审、体检
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出现资格复审、岗位适应能力、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依据此次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再进行岗位适应能力测评等相应招聘流程。
(三)确定录取对象
资格复审、岗位适应能力测评、体检通过人员,医院在本单位官网上发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我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