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军分区公开招聘门岗警卫人员若干名
日期:2020-10-28 11:35 浏览:1384

公开招聘衡水军分区门岗警卫人员公告

 

衡水军分区现决定面向社会及退役士兵公开招聘派驻衡水军分区门岗警卫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本次招聘衡水军分区门岗警卫人员若干.

 

2、男性

 

(二)报考条件

 

政治合格,高中学历以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要求衡水军分区门岗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出生于1990年1月以后)。退伍军人、高学历者、在部队立功受奖、持有地方驾驶证的优先录用;党员优先。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办理用工手续等环节。

 

   (一)公开报名

 

招聘公告将在衡水市线上线下媒体发布。

 

1、    报名形式:本次报名仅限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2、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05日

 

3、报名地点:衡水市中心街中元大厦四楼411房间 。  

 

4、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以下材料:近期同底冲印的免冠白底彩色相片小二寸4张。户口簿、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在部队取得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当场退还。

 

5、报名咨询电话:衡水市一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点咨询电话:1383387616818632806681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学历、年龄、身高、形象气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面试。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四)体检  

 

面试通过的考生,参照招录人民解放军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政治审核由衡水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会同衡水一方劳务派遣公司协调地方公安部门进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 

 

(2)有文身、刺字等有碍仪容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具有非法组织或者各种案底的,或者具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部队系统服务政治条件的。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进入体能测试未录取的、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办理用工手续

 

对通过以上程序拟聘用人员,由衡水市一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派遣到衡水军分区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工作根据派驻地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在衡水军分区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据年度考评情况,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2068

 

元(按河北省人社厅文件不低于相应年度衡水市最低工资标准159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

 

(二)绩效工资每月800元(实际发放以考勤和日常工作表现为依据)。

 

(三)法定节假日(元旦3天、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端午节3天、中秋节3天、国庆节7天)每人每天118元节日补助。

 

(四)用人单位按照现役标准提供伙食。

 

(五)参加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个人承担社保费的个人缴纳部分,用工单位负责缴纳五险的单位缴纳部分。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