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34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日期:2022-05-10 11:46 浏览:5893

                                               衡水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34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市、县、区);
3.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满5年(从毕业时间下月起开始计算);
5.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统一调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因违法违纪受刑事行政处罚的;参加过非法组织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其他不适宜担任社区工作者岗位的。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6日。
三、报考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2年5月9日开始在衡水高新区官网(http://www.hskf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审核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5月20日下午5:00。
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5月21日中午11:00。
2.报名程序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47.93.208.246:8888/login/2d95960da0e11be1)。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2)考生需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姓名注册,头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按系统要求填写、选择或上传其他表项。
(3)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4)进入缴费需按网上提示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址。
四、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名额至符合开考条件。
面试比例: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考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48小时内有效阴性核酸检测结果、《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公布笔试成绩及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请考生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衡水高新区官网及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本市户籍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在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单》。
7.总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考察和体检人员:①笔试成绩较高者;②学历层次较高者;③工作经历较长者。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
七、政审、公示、聘用
政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薪酬标准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与社会事业发展局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薪资发放等均由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文件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的,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及时关注衡水高新区官网和报名系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高新区官网发布相关信息。
报考者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水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8—2191931。
网上报名期间技术咨询电话:0311-86661835。
 
附件: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衡水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